关于开展2023年安装行业BIM技术应用成果评价活动的通知

发布于:2023-03-21

关于开展2023年安装行业BIM技术应用成果评价活动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安装协会(分会),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建筑业协会,有关行业建设协会,中国安装协会(会员单位)地区联络组,各会员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关于加快建设数字中国的重大战略部署,推进建筑信息模型(BIM)技术在机电工程设计、产品、施工、运维中的研发和集成应用,促进安装行业数字建造水平提升,经研究,分会决定开展2023年安装行业BIM技术应用成果评价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组织

指导:中国安装协会

主办:中国安装协会BIM应用与智慧建造分会

协办:中建八局第一建设有限公司、广联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欧特克软件(中国)有限公司、品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二、时间安排

1.预申报:截止至2023年4月15日;

2.成果提交:2023年4月15日至5月31日;

3.形式审查:2023年6月1日至6月16日;

4.成果初评:拟定2023年7月;

5.成果终评:拟定2023年8月;

6.公示、公布:拟定2023年9月。

三、申报类别

申报成果按所属项目类别分为:民用建筑机电安装工程BIM应用、钢结构工程BIM应用和工业安装工程BIM应用。

四、申报要求

1.申报单位为中国安装协会会员单位,有意向且符合申报条件的单位自愿报名。

2.申报单位优中选优进行成果申报,原则上每一会员单位每年申报成果总数不超过三项。

3.申报成果必须已在机电安装工程设计、施工或运维中应用,即应用工程为在建或竣工1-2年的机电安装工程。

4.申报成果技术水平先进、创新点突出,取得一定经济和社会效益,具有推广应用价值。

5.涉密项目、有争议的项目以及已参加过相关国家级BIM技术成果评价或大赛但未增加创新应用的项目不能申报。

五、其他事项

1.请申报单位于4月15日前扫描下方二维码进行预报名,成果提交方式及后续安排将根据预报名信息另行通知。

2.成果评价不收取费用,有意向自愿参与本届成果评价活动支持的单位,请于4月15日前联系分会办公室。

六、联系方式

联 系 人:孙钦浩、田雨

联系电话:0531-66628637、010-56403000(4477)

电子邮箱:azxhBIM@163.com

通信地址:山东省济南市历下区永绥路与博文路交叉口东北100米金石中心2101室

 

附件:安装行业BIM技术应用成果评价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安装行业BIM技术应用成果评价(以下称“成果评价”)以BIM技术在机电安装工程实践中的应用效果和技术创新为核心,突出BIM技术在机电安装工程中的应用特点和价值,坚持公开、公正、公平和科学的原则。

第二条  成果评价每年组织一次,申报单位为参加工程建设的总承包施工企业、机电安装企业或设计单位。

第三条  成果评价组织工作由中国安装协会BIM应用与智慧建造分会(以下称BIM分会)负责,主要工作包括:邀请专家,确定成果评价实施方案及评分标准,组织、监督、协调和指导各工作组按各自分工进行工作,对成果评价相关重大问题进行审核并作出决定,完成活动筹备相关工作等。

第二章   申报条件

第四条  申报项目类别

申报成果按所属项目类别分为:民用建筑机电安装工程BIM应用、钢结构工程BIM应用和工业安装工程BIM应用三个类别。

第五条  申报项目数量及完成人

(一)申报单位优中选优进行成果申报,原则上每一年申报单位申报成果总数不超过三项。

(二)同一成果联合申报单位不超过三个,完成人不超十人,如超出规定数量,则按申报表中填报顺序从前至后选取。成果提交后,信息不可更改。

第六条  申报成果基本要求

(三)申报成果必须已在实际机电安装工程建设的设计、施工和运维中应用,即在建或竣工1-2年的机电安装工程。

(四)申报成果技术水平先进、创新点突出,取得一定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具有推广应用价值。

第七条  下列项目不能参加成果评价:

(一)涉密项目。

(二)已参加过相关国家级BIM技术成果评价或大赛,且未增加新的创新应用点。

(三)有争议的项目。

 

第三章   申报内容

第八条  申报表

申报单位技术负责人在申报表上签署意见、签名并加盖单位公章,原则上经各省、直辖市、自治区安装协会(分会),有关行业建设协会,中国安装协会(会员单位)地区联络组,央企集团公司或央企安装公司所属的上级公司推荐申报。

第九条  成果资料

成果资料主要包括成果介绍、BIM原始文件、影像资料及相关证明文件。

(一)成果介绍包括但不限于:项目介绍、BIM团队介绍、BIM应用的软硬件配置;BIM技术应用情况说明,BIM应用的特点、亮点、主要成果、应用创新创效和成果总结展望等。成果介绍使用配音PPT或MP4视频呈报,时间控制在10分钟以内。

(二)BIM原始文件需有相应建筑结构模型作为载体,但建筑结构模型不作为成果的主要评价内容,模型文件以“部位+名称+软件+版本号”命名,文件大小不超过1G。

(三)影像资料需印证BIM技术在项目中的实际应用效果。每个成果提交3-5个独立短视频或若干张照片,从不同角度阐释BIM应用效果,影像资料以应用部位及内容来命名,文件大小不超300M。

第四章   评价程序

第十条  评价程序

(一)形式审查

形式审查主要审核申报单位资格,审查申报资料完整性和合规性。

(二)成果初评

BIM分会组织技术专家对申报成果采取网络初评和集中评审的形式进行初评,本着优中选优的原则确定终评发布的成果名单。

(三)成果终评

成果终评采取成果汇报、专家提问及答辩的形式。通过初评的成果主要完成人进行汇报并回答评委提问、质询,专家评委组结合成果材料和汇报答辩确定成果的最终水平。

(四)信息发布

入选成果名单将在中国安装协会网站(www.azxh.cn)和BIM分会网站(www.azxhBIM.cn)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第五章   评价指标

第十一条  主要评价指标

成果评价注重BIM技术应用在工程建设过程中的实际应用效果:

(一)BIM模型组织和建模水平:包括但不限于建模方法、模型质量、模型应用的适应能力等。

(二)BIM应用水平:包括但不限于全专业、全过程、全员BIM应用水平,BIM集成应用水平,BIM应用解决或协助解决工程的技术难题或精细化管理,为工程或企业管理提资增效,创造价值,与传统非BIM技术应用对比综合效益分析,以及成果总结形成的主要经验、教训、展望等。

(三)申报资料的完整性、符合性和答辩能力水平。

第六章   评价结果

第十二条  申报成果按应用水平高低分为国内领先(Ⅰ类),国内先进、行业领先(Ⅱ类)和行业先进(Ⅲ类)。BIM分会向入选获奖单位或个人颁发奖杯、证书。

第十三条  获奖单位可根据本地区、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对获奖项目和有关人员给予奖励。

第十四条  BIM分会对获奖成果主要参与者中的优秀BIM人才将提供遴选名单呈报中国安装协会,作为今后协会开展BIM技术培训、普及、推广应用和技术咨询方面的专家和相关技术交流研讨活动的骨干力量。

第十五条  为交流和分享BIM技术应用方法和成果,促进工程质量管理和科技创新进步,入选终评的成果作品将优先入编相关成果作品选编、专辑或光盘等。

第七章   附则

第十六条  注意事项:

(一)成果作品不限制使用软件的种类,但要求使用正版软件。

(二)成果作品不得侵犯第三方知识产权或其他权利,侵权责任由申报单位及其个人承担。若申报成果属剽窃或抄袭的,一经查实,则取消相应荣誉称号并在公示网站上通告,同时取消未来三年的成果评价资格。

(三)BIM技术应用成果经审定系与国内同类公开成果作品雷同,将取消评价资格(省市协会或企业内部举办的相关评选除外)。

第十七条  所有申报资料,只用于评价活动,相关单位及组织不得将资料外泄。

第十八条  除活动的主办单位以外,任何单位或个人未经授权,不得擅自以成果评价的名义举办培训、冠名等相关活动。

第十九条  本办法由中国安装协会BIM应用与智慧建造分会负责解释。


中国安装协会BIM应用与智慧建造分会





安徽申众工程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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